注意事项:
1.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,每季最多使用3次;小麦至少应间隔21天才能收获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对鸟类、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有毒,对赤眼蜂有风险,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鸟类保护区、天敌放飞区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应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。
3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靴子、长袖衣和长裤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,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4.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吃糖、河溪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
5.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。
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8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9.本品为悬浮剂,易产生分层,为保持使用效果,使用前请用力摇匀。